全国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房产楼市 » 正文

通知:24所外地民办高中可在石家庄招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977
核心提示: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并由违规招生学校及时予以清退 6月28日,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有关普通高中招生的紧急通知,提醒广大中考考生及家长,除在该市备案的24所外地民办高中学校外,石家庄市以外的我省境内任何一所公办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不具有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并由违规招生学校及时予以清退

6月28日,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有关普通高中招生的紧急通知,提醒广大中考考生及家长,除在该市备案的24所外地民办高中学校外,石家庄市以外的我省境内任何一所公办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不具有在石家庄市招生的资格。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并由违规招生学校及时予以清退。

据介绍,这24所高中分别为秦皇岛市私立渤海中学、南宫市第一中学、临城实验中学、定州市第一中学、定州市建元中学、河北邯郸外国语学校、邯郸市冀南中学、河北峰峰实验学校、保定一中实验学校、安国兴华中学、辛集市信德中学、衡水第一中学、衡水志臻中学、衡水英才学校、衡水桃城中学、衡水市汇龙中学、衡水阳光中学、冀州市第一中学、冀州市信都学校、枣强县董子学校、武邑宏达学校、安平县启蒙学校、安平县同华学校、故城县成龙学校。

石家庄市教育局提醒,外地民办普通高中自行录取该市规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或没有中考成绩的考生,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中考生要经该市教育局核准,未经核准的学生将无法完成电子档案转移。

此外,参加中考并被石家庄市录取的考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5日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0 条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